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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4月8日 星期二

失物招領公告( 103年04月08日公告)

請遺失物品的讀者至圖書館服務櫃檯認領,遺失物自公告日起保留90天,逾期本館將全權處理無人認領之物品。

~遺失物品清單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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