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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12月12日 星期三

遺失物品公告

請遺失物品(清單)的讀者至圖書館一樓服務櫃台認領,遺失物自公告日(101年12月12日)起保留90天,逾期本館將全權處理無人認領之物品。

~ 圖書館失物招領網頁 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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